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线毯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纤维素纤维和合成纤维为主要原料的各类机织线毯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 iso105-A02)
GB/T 2910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gy iso1833)
GB/T 2911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egv iso5088)
GB/T 39231 纺织品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eqv Iso105X12)
GB/T 3921.3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3(eqv ISO 105-C03)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T 8427-1998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氙弧(eqv iso105-B02)
GB/T 8630 纺织品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ISO 5077,MOD)
FZ/T 01053 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线毯 blanket
采用纺织纱线机织,表面起绒或不起绒、具有保暖性能的床上用非被褥类薄形铺盖物。
4 要求
4.1 线毯产品的质量包括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4.2 线毯产品的内在质量包括断裂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纤维含量偏差和色牢度,指标见表1。
4.3 线毯产品的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偏差疵点和缝制质量。指标见表2。
注1:轻微指目测不易看出,明显指目测易看出但不影响外观。
注2:油污、色渍的轻微为GB 250 色卡4级及以上。
注3:疵点说明见附录A。
4.4 线毯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纺织品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5 特殊要求按双方合同、协议的约定执行。
5 抽样
5.1 线毯内在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3。
注:内在质量抽样的样本由按表1进行检验的样品组成。
5.2 内在质量检验样品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5.3 线毯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方案见表4。
5.4 外观质量检验样本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
5.5 实施抽样时,当样本大小n大于批量N时,实施全检,合格判定数Ac为0。
5.6 监督抽样、质量仲裁、合同协议等,对抽样方案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内在质量检验
6.1.1 断裂强力按GB/T 3923.1 执行。
6.1.2 水洗尺寸变化率按GB/T 8630 执行,采用7A洗涤程序和F干燥程序。
6.1.3 纤维含量按GB/T 2910和GB/T 2911执行。
6.1.4 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3 执行。
6.1.5 耐摩擦色牢度按GB/T 3920 执行。
6.1.6 耐光色牢度按GB/T 8427—1998 方法3执行。
6.1.7 数值修约按GB/T 8170 执行。
6.2 外观质量检验
6.2.1 尺寸偏差的测定
6.2.1.1 工具:钢尺。
6.2.1.2 将样品平摊在检验台上,用手轻轻拍平,使样品呈自然平服状态,用钢直尺或卷尺在整条样品长、宽方向的四分之一和四分之三处测量,精确到1mm,取平均值。
6.2.1.3 按式(1)计算尺寸偏差
P =(L0-L1)/L0*****
式中:
P——尺寸偏差,%;
L0——样品规格尺寸明示值,单位为毫米(mm);
L1——样品规格尺寸实测值,单位为毫米(mm)。
6.2.2 外观疵点检验
检验时产品表面照度不低于600Ix检验人员的目光距产品表面60cm左右,检验人员以目测逐条进行检验。
6.2.3 色差、色花
用GB 250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进行评定。
7 检验规则
7.1 单件产品内在质量按表1*低一项评等,外观质量按表2*低一项评等,综合质量按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中的*低品等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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