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不适用于氢化油和人造奶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GB 166296 号抽提溶剂油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植物原油 virgin vegetable oil
以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原料油。
3.2 食用植物油 edible vegetable oil
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4 指标要求
4.1 原料、辅料要求
4.1.1 原料应符合GB19641的规定。
4.1.2 浸出使用的抽提溶剂应符合GB16629的要求及其他规定。
4.2 感官要求
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8955 及其他卫生要求的规定
7 包装
7.1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和密封。
7.2 销售包装应符合GB/T 17374 的规定。
8 标识
8.1 销售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8.2 由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 贮存、运输
9.1 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存,应有防雨、防晒、防污、防爆措施
9.2 储油容器的内壁和阀不得使用铜质材料,大容量的包装应尽可能充入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不得通入空气搅拌。
9.3 贮存成品油的专用容器必须明确标记,定期清洗或清理,干燥后才能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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