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产品水分测定的原理、试样的采取试剂、仪器、试验步骤结果计算、报告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焦化产品水分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99 焦化产品轻油类取样方法
GB/T2000 焦化固体类产品取样方法
GB/T2289 焦化粘油类产品取样方法
3 试样采取
按GB/T1999GB/T2000和GB/T2289规定进行方法一蒸馏法
4.1 原理
定量的试样与无水溶剂混合,进行蒸馏测定其水分含量,并以质量分数表
4.2 试剂
4.2.1 甲苯:无水
4.2.2 纯苯:无水。
4.3 仪器
4.3.1 蒸馏瓶:硬质难熔玻璃制成,平底或圆底短颈,容积500mL,瓶颈具有24/29标准磨口。
4.3.2 冷却管:内管长300mm、外管长250mm的直形冷却管,下端具有直径19/26标准磨口(如图1所示)。
4.3.3 接受管:容积为2mL,分刻度为0.05mL,*大误差为0.02mL,如图2所示;容积为10mL,分刻度为0.1mL,*大误差为0.06mL,如图3所示;容积为25mL,分刻度为0.2mL,*大误差为0.1mL,如图4所示。每种接受管上端具有19/26标准磨口,与冷却管下端的标准磨口相配,接受支管下端具有直径24/29标准磨口,与蒸馏瓶的标准磨口相配。
4.3.4 天平:感量0.2g
4.3.5 量筒:容积50mL、100mL
4.3.6 煤气灯或带无级可调电炉
4.4 验步骤
4.4.1 在室温下称取均匀试样100g(称准至0.2g)和量取甲苯50mL,置于洁净、干燥的蒸馏瓶中,细摇匀
4.4.1.1 测定煤沥青、固体古马隆的水分时,称取粉碎小于13mm的试样100g,溶剂量为100mL
4.4.1.2 测定粗轻吡啶的水分时,以纯苯为溶剂
4.4.2 根据被测物质中预计的水分含量,选取适当的接受管,连接蒸馏瓶、接受管和冷却管(水分测定器如图5所示)。在冷却管上端用少许脱脂棉塞住,以防空气中水分在冷却管内部凝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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