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测通】温馨提示您:
您在选择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时,应先详细了解其相应检测资质以及服务项目公示内容,切勿轻信某些中介机构口头承诺内容。建议您选择权威检测机构,可以给您和您的企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一、概述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指定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
二、适用范围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三、送检要求
需提供的资料
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申请表》
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式两份;
②中文填写;
③样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
④检验要求中“相关技术参数”涉及检测项目的确定,请务必逐条核对,情况相符者请勾选;
⑤对于以下3种情况:防晒剂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0.5%(w/w的、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宣称去屑用途的,请在申请表备注栏中列明相应功效成分的种类及含量;
⑥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盖章;
2、产品配方;
要求:
①A4纸张,一式两份;
②中文书写;
③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应与递交省级FDA的其他备案资料保持一致。
3、产品使用说明书;
要求:
①A4纸张,一式两份;
②中文书写;
③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公章应与递交省级FDA的其他备案资料保持一致。
4、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有委托生产的请提供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加工合同或其他证明双方关系材料;
送检样品要求
1、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要求提供检验样品;
2、样品必须为有代表性并具有完整包装的同一名称、同一批号或生产日期的产品,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中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
(三检验项目
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四、检验报告修改程序
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不得对已经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变更。申请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产品中文名称或检验报告出现打印错误时,许可检验机构经确认后可以出具补充检验报告并说明理由。申请变更上述事项的,申请企业应当填写变更申请表。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有关规定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重新出具检验报告。
五、复核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复验申请不予受理:
①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②留样在正常存储过程中感观性状发生改变的或者不够检验需用量的;
③已经申请过复验并有复验结论的;
④不按规定交纳复验费用的。
检测指南系列文章链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