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因快捷方便深受广大群众喜爱。然而,他们 管理不够规范的行为很少被人发现。近日,枣庄滕州市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就“美团”、“饿了么”等网络 餐饮 服务第三方平台管理不规范、部分商家无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等问题,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专项 监督活动,向市场 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网上餐饮平台加强整改,堵塞漏洞,净化网络餐饮服务 食品环境,让群众用上放心餐。
据滕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部副科长刘玲介绍,今年8月4日,她在“美团”网订餐时发现,一家餐饮店未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信息。作为检察干警,她敏锐的意识到,网上餐饮服务者是否证照齐全、提供的饮食是否安全,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可能会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8月5日,滕州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在“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随机抽取了100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情况进行了查验,发现“饿了么”餐饮服务平台中有39家店铺在正常开展外卖业务,但公示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件过期,其中14家店铺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13家仅公示营业执照,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美团”餐饮服务平台则普遍存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上述行为侵害了网络消费者对商家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的知情权,而且也无法保证网络餐饮食品的安全,给网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为查清事实,滕州市检察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核实。经查,66家“问题”商家中,有54家证件到期后补办新证未及时更新公示信息,12家属无证从事经营食品活动,对该12家店铺,该院组织人员分两组深入调查,一组负责查验网络,查实是否仍在网络售餐,二组进行实地查验,看是否实体门店从事经营。通过调查,发现10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店铺在线上、线下同时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根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滕州市运营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管理接入提供餐饮服务的商家时,存在管理措施不完善、要求提供许可证信息不齐备、无证经营等现象,此类商家在网络平台持续、大量地向不特定的人群销售食品,具有食品安全隐患。
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该院依法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先后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14份检察建议。检察人员依据查明事实,区分五类情形,分别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店铺,以营造健康的网络食品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