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 烟台”的建设是烟台市提升 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重大工程,为此,烟台市食药监全方位推进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政府、企业、从业人员共同参与的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食安烟台”的大格局,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
在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方面,鼓励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积*争取,担任国家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员,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完善标准体系提出技术主 张,目前,喜旺公司参与制定卤肉制品等国标11项,鲁花参与制修订花生油等20项 粮油标准,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葡萄酒分会在烟台成立,张裕参与制定葡萄 酒业国际标准。
引导食品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完成2000多份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并在网站开辟公示板块 ,为社会监督和公众查阅提供方便;在全市推广HACCP和ISO22000等认证体系,规 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比例达到88%。
在监管工作中,市县镇三级监管部门对食品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督促食品生 产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并通过 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部分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 现了电子追溯,将问题食品召回制度列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范畴,*大程度保障食 品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对召回产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无害化处理过程留存照片 和影像资料,杜绝召回食品流入市场;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 会举办者严格按照规定对入场经营者进行许可证审查,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全面履行连带责任。
在提高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素质方面,所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书全 部在经营场所公示栏进行公示;明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食品安全 管理员、质量授权人、食品安全负责人分别签署承诺书,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建 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内部三级培训机制,食品从业人员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达到40小时以上。
2014年10月,烟台申请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获批,两年来,烟 台市先后经历了省级满意度测评、国家满意度测评、国家中期评估、省级中期评估 、市级自查自评、省级验收6次大型活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严格履责,社会各界积*参与,创建工作取得很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