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发布春节期间
本报讯(记者杨主格2月9日,辽宁省
食药监部门提示食品生产流通单位,需严格把控原辅料进货关,强化原辅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检验检测等措施,严禁销售过期、不合格食品。
消费者在春节期间采购食品时,要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等现象,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
市民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咨询电话“96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