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欢买点
饮料解渴消暑,可你是否想过,你手中的那瓶饮料是不是真的?近日,珠山区检察院对黎某销售大量假饮料的行为提起公诉。
而立之年的黎某是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驻赣州地区销售代表。
黎某在任职期间,工作业绩稳重有进,特别是在其大力推广下,公司旗下的一款饮料销售额持续上涨,作为销售代表的黎某自然收入随着业绩也直线上升。
好日子不长,2015年春节后,黎某发现他的“荷包”没有以前丰满了。一查才发现,*近两个月他所推销出去的饮料销售额频频亮红灯,许多稳定的客户不再向其订购。
据犯罪嫌疑人黎某交代,他在发现销售额跳水后,赶紧跟几个不再订购的大客户联系。随后发现,原先向他订购的客户,以更为低廉的价格从其他处购得。黎某*初以为是公司其他地区的代表“串货”,跨区低价倾销,当他跟总公司汇报相关情况后得知,并没有此类情况出现,就开始怀疑是不是有人在其负责的区域里贩卖假商品。
黎某从他处得知,原来是河南省安阳市的“许老板”,将大量假冒该款饮料销售低价至黎某负责的辖区。此时,黎某却没有立即报警举报“许老板”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而是主动与他进行了联系。
随后,黎某与“许老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称黎某帮助“许老板”隐瞒其售假行为,反之,“许老板”要立即向赣州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仅能由黎某一人购买。
据悉,黎某明知“许老板”处销售的饮料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依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大量购买,并先后向景德镇、鹰潭销售3批假饮料1925余箱,销售金额近人民币8万余元。
黎某购得大量假饮料后,以假充真,按照真实商品的价格,打着公司的名义,将这些假冒商品贩卖给客户。经查,黎某向景德镇市某副食品商行的张某分两批次贩卖了1300余箱;安排其朋友孙某向鹰潭市的3家商户销售600余箱。这些假冒商品均已流入各个超市。
张某在第二次购买商品卸货时发现产品有沉淀、外包装不一样等问题,立即扣下孙某并联系黎某,景德镇多家超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问题,陆续将产品退给张某。
张某仔细核查后怀疑其在黎某出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产品,于是立即向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该局于当日在张某处扣押涉案饮料1120箱。过后不久,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月湖分局在鹰潭市的多家超市扣押涉案饮料121箱。经鉴定,上述被扣押饮料均系假冒产品,已侵犯达能(中国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该院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一方面督促其向公安机关移送黎某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一方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召回已经销往各个超市的假冒商品。
据该案承办人介绍,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该案已经该院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