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记者昨日从市农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对 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 专项整治,并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震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各种违法行为。
1.大连金牟果蔬专业合作社违规使用农药案。经调查,该合作社在芹菜上茬作物生产时,采取灌根方式超剂量使用“毒死蜱”农药,土壤中残留“毒死蜱”成分导致下茬作物芹菜农药残留超标。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以及《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市农业执法支队对该合作社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不合格产品实施管控,直至检测合格允许上市。
2.庄河市鑫海草莓专业合作社销售含有国家禁限用农药草莓案。在庄河市城山镇的庄河市鑫海草莓专业合作社种植的草莓中,检出国家禁限用农药“克百威”成分。经调查,禁限用农药来源系该合作社个别社员贪图便宜从无照经营的流动药贩手中购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五十条有关规定,庄河市农业执法大队对该合作社给予没收违法所得750元、处3000元罚款和销毁不合格草莓的行政处罚。
3.瓦房店市华杰农资商行经营劣质农药案。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丰泽农资店经营的异丙威烟剂为劣质农药,经追溯查明,该劣质农药系从瓦房店市华杰农资商行购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市农业执法支队对瓦房店市华杰农资商行给予没收全部劣质农药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普兰店区利民农资经销处经营无登记证农药案。瓦房店市得利寺镇祥武农资商店销售的“芽早破眠剂50%单氰胺”产品无农药登记证号。经追溯查明,该产品系从普兰店区利民农资经销处购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十条有关规定,市农业执法支队对普兰店区利民农资经销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480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计8960元的行政处罚。
5.瓦房店市鑫源农资经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普兰店区利民农资经销处经营的烟碱苦参碱农药为假农药,经追溯查明,该假农药系从瓦房店市鑫源农资经销有限公司购进。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市农业执法支队对瓦房店市鑫源农资经销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计1.2万元的行政处罚。
6.大连殿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经营无登记证肥料案。大连殿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经销的“斯麦隆”牌“钙Ca2+片”肥料产品未标明肥料登记证号,该公司也无法提供该肥料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市农业执法支队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西岗区泰工街羊汤馆羊贩子私屠滥宰活羊案。羊贩子刘某某在西岗区泰工街55号一羊汤馆门前私屠滥宰活羊。根据《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大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刘某某给予没收屠宰羊只(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屠宰工具并处27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普兰店区日月冷库收购加工贮藏死因不明肉鸡案。经细致调查查明,该冷库于2015年9月-10月期间收购死因不明肉鸡17918公斤,加工、贮藏后拟以饲料销售给貂、狐狸养殖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相关规定,普兰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给予该冷库没收全部死因不明肉鸡(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处127217.8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普兰店区墨盘乡徐某某屠宰病死牛案。现场查封牛肉180公斤、牛下货45公斤以及牛头、牛蹄等水煮加工品,没收屠宰工具15件。经现场勘验鉴定确认,徐某某屠宰加工的牛死因不明。根据《*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规定,普兰店区畜禽屠宰流通管理办公室将案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10.瓦房店市黎伟种禽肉鸡孵化场经营假兽药案。瓦房店市黎伟种禽肉鸡孵化场经营的兽药黄芪多糖注射液为假兽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瓦房店市农业执法大队对该企业给予没收假兽药并处货值金额2.5倍计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