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消息, 国务院办公厅5月11日发出关于印发《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的通知,对2016年全国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工作安排》从健全 法规 标准入手,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加快完善 统一权威 监管体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工作安排》将今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为加快完善 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保持严惩重处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11个大的方面,每个方面又分解成为多项具体工作,其中14项具体工作由 质检总局单独或参与负责落实。
质检总局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方面,包括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方面,包括加快制修订一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和农药兽药残留标准;加快公布整合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废止、修订其他相关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调整、公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跟踪评价,强化标准制定工作与监管执法工作的衔接。 (食品伙伴网编辑注:根据《 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在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方面,质检总局负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加快标识管理、监督检查、网络食品经营、特殊食品注册、保健食品目录管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国家口岸食品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在加大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力度方面,则包括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冷链物流建设和运行标准,提高冷链物流水平。在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包括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数据,加大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加强应急工作,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改革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管机制和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制度。
在突出重点问题综合整治方面,包括着力整治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在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方面,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控措施;实施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制度,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开展食品相关认证专项监督检查;推动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包括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立项和平台建设,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尽快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联共享;推动内陆地区进口食品指定口岸建设,建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大数据平台。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