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存在着“转 基因悖论”——在肯定转基因技术是安全的同时,还对转基因产业化限制,尤其是转基因主粮。前后进行了11年的安全性评价, 农业部批准的转基因抗虫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转抗虫基因的水稻就面临着如此窘境。
不过,这种情况似乎在发生变化。
今年 中央1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 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13日,在农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廖西元也明确提到,通过安全评价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并给出推进转基因作物产业化路线图。
他说,**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其次是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和食用的路线图,**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后是口粮作物。*后充分考虑产业的需求,重点解决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比如抗病、抗虫、节水抗旱、高产优质等瓶颈问题。
口粮作物执行技术储备战略
从国务院2008年批准设立转基因重大专项以来,至今已经过去八年。
在这8年时间,廖西元提到,转基因重大专项取得了显着成效。如自主创新能力显着提升,基因克隆技术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克隆了137个重要基因,获得了专利1036项,专利总数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在国际上**将基因编辑技术应用于水稻、小麦等作物育种。创新了基因删除、定点重组等安全转基因技术。
此外,产品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取得稳步提高。培育出一批抗虫水稻、抗虫玉米、抗除草剂大豆新体系,育成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新品种147个。减少农药使用40万吨,增收节支社会经济效益450亿元。
尽管目前我国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只有棉花和番木瓜,2015年转基因棉花推广种植5000万亩,番木瓜种植15万亩。但是设立转基因重大专项以来的8年时间,并没有任何成果在生产上应用。再加上此前,2014年三张主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到期,距离其获得农业部颁发安全证书过去5年时间,一直未能进行转基因作物商业化。舆论质疑国家是否调整了转基因政策。
廖西元直面质疑称,国家对转基因政策没有调整。国家关于转基因技术发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也是一贯的,将继续坚持自主创新、确保安全、依法管理。“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聚焦战略重点。除却技术层面**或跟国际保持一致,要推进以经济作物和原料作物为主的产业化战略,加强棉花、玉米品种研发力度,推进新型转基因抗虫棉、抗虫玉米等重大产品的产业化进程。
玉米作为三大主粮之一,也是目前我国**大粮食作物品种。推进抗虫玉米的产业化进程意味着主粮转基因技术将逐步开始产业化。至于水稻和小麦这类口粮作物,廖西元提到“技术储备战略”,要保持抗虫水稻、抗旱小麦等粮食作物转基因品种的研发力度,保持转基因水稻新品种研发的国际**地位。
这意味此前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张启发团队研发的转基因抗虫水稻仍然继续雪藏而不能进行产业化。中科院遗传与发育研究所生物学研究中心**工程师姜韬对《**财经日报》表示,按照农业部给出的推广路线图恐怕是这样。而且目前也没有时间表。
廖西元说,目前我国批准发放了转基因棉花、番木瓜、水稻、玉米等作物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以及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进口安全证书。廖西元说,虽然我们发放的安全证书,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在我国商业化种植还需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进口安全证书的品种还需获得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二是主要农作物还需要按《种子法》的规定通过品种审定。当然,即使是非转基因作物的品种,也得通过审定才能种植。三是种子生产经营者还需要经过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产经营。
他表示,基于我国现有转基因大豆、玉米、水稻研发状况,以及产业需求,我们目前还没有批准商业化种植。所以我想强调的是尽管获得安全证书的品种是安全的,但是私自种植,因为违反了《种子法》、《专利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所以我们要严肃依法查处。
转基因安全为啥还打击私自种植?
转基因技术的推广显着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从1996年转基因作物开始商业化种植以来,到2015年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已经增加到28个,年种植面积接近27亿亩。
针对转基因的安全性问题,社会上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孔明提到,转基因安不安全是有明确的权威结论。
他说,转基因作为一项技术是中性的,这个中性的技术研发出来的产品是需要对它进行一系列的安全性评价。只有经过安全性评价的转基因产品才能上市,上市的转基因产品它的安全性和传统的食品是等同的。也就是说,经过安全性评价以后审批上市的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是等同于传统食品。
而在转基因技术产生以来,从科学研究上讲,众多国际专业机构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已有权威结论,就是通过批准上市的转基因产品都是安全的。从生产和消费实践看,20年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累计种植近300亿亩,至今未发现被证实的转基因食品安全事件。因此,经过科学家安全评价、政府严格审批的转基因产品是安全的。
至于之前被报道转基因非法种植问题,廖西元称,“不存在所谓的滥种现象,总体可控。但个别地区确实存在违法零星种植的情况,对此予以严厉打击。”他说,2015年农业部门上下联动,在新疆、甘肃销毁了玉米制种田1000多亩,在海南省铲除违规转基因玉米100多亩,所涉转基因材料全部销毁。
在今年两会上,参与制定农业政策的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和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也被媒体问及此问题。给出“非法违规的种植是个别的、是可控的”,只是“局部地区、个别地方出现”的答复之外,韩长赋补充说,对于*近个别地区查处的个案,他说,从查处的转基因,比如说个别地方的转基因玉米,有个案,被检测出来的转化体也是获得了国内外的安全证书的,并且在国外广泛种植的,就是说它的安全性是有保证的。
之所以要严肃处理,韩长赋解释说,不是因为种植转基因品种不安全,而是因为违反了“两法一条例”。**,违反了我国的《种子法》。《种子法》规定,所有的种子,向农民销售,要到田里去种,都要经过审定,不可以私自滥种,也不可以私自滥制种和滥卖品种;其次,违反了《专利法》。人家还没有允许,就种别人的转基因品种,这是侵犯了专利;还有就是国务院制定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这个条例对转基因种子,从研发到试验,到制种,到种植,有一套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