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食安办、市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功能,提高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市已有125家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我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通过在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试点,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险产品,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首批列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的是: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型商场、批发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用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同时,积*鼓励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试点工作。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扩大试点范围,鼓励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糕点、地方特色食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参加试点。 (方毅强 柯嘉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