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
“大姐,我们新到的这个保健品富含冬虫夏草,老年人吃特别滋补”、“先生,您看看我们的蜂胶产品怎么样,快过节了,给老人送健康比送啥都强”……随着中秋、国庆临近,不少市民发现各大商超都加大了保健食品的促销力度,各类品种繁多、价格高昂的保健食品都被摆在了柜台醒目位置。更有部分经销商以讲座、健康课堂为幌子大肆销售所谓的“名优保健品”,误导众多中老年人上当受骗。日前,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对外发布中秋节、国庆节保健食品消费提示,教会大家如何正确认识保健食品、购买保健食品,避免上当受骗。
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保健食品蓝色草帽样标志以及标识下方的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虽然目前市场上存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不同保健食品产品,可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消费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只需点下鼠标,产品真实面目立即显出“原形”。
选购保健食品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了产品的原辅料、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注意事项、保质期、产品注册和生产等相关信息。消费者应根据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
鉴于目前很多非法分子以电话、讲座等方式推销违法保健食品,因此,食药部门格外提醒广大中老年人一定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保健食品,选择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还要仔细察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电话12331进行咨询投诉。因购买、使用保健食品、化妆品受到欺诈、人身伤害等维权行为,应通过消协、12315热线、卫生行政、司法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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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在我国,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所以,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那些宣称保健食品能治病、有疗效的行为,全都是违法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