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此次检查,执法检查组围绕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环节规范化建设情况,对全区14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目前,全区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和个体商户共13056家,各级民族宗教部门都设立了清真食品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30余名,并选聘了清真食品管理社会监督员372名。
在日常监管中,食药部门在清真食品经营户中推行“两账两票一卡”(进货、销货台账,进货、销货票据,清真食品质量信誉卡制度,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企业和个人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一卡”管理。同时,加强了清真食品的抽检和检查。去年全区共检查清真食品企业20665家(次,限期整改417家,行政处罚7家,依法取缔148家,抽验清真食品5846批次,合格率为92.3%。
同时,检查组发现条例实施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经营者对主动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示牌意识不强;流动摊点、小作坊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情况屡禁难止,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外来清真食品证明不够规范统一,监管难度很大。此外,市县机构改革对该条例规定的工商部门应承担的清真食品监管职责没有明确,致使监管责任无法落实,还需进一步理顺。
自治区人大检查组建议,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做好清真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监管;适时修订清真食品条例、畜禽屠宰条例,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规范市场行为,落实监管责任。(记者 王宇菲 实习生 温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