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省
普查工作以商场超市、食品店、市场内食品经营户、食品现场制售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为重点,开展对各类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数量、基本信息等内容的普查登记。通过普查,准确掌握辖区内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总户数及各经营业态、经营类别、经营品种等基本信息,食品经营许可持有、无证照经营,是否存在《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续、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依法变更或者重新申请办理,有无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的行为,是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相关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及时体检等情况。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各地,把食品流通经营主体普查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普查工作开展的同时,及时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加大食品违法经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经销过期、变质、标签标注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黑窝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