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记者徐博国家
2014年,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1072790户次,责令整改11884户,取缔违法经营348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4件,移送司法机关10起,查扣不合格食用油118407公斤。
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苯并〔a〕芘、酸值、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性组分、溶剂残留量等。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抽检食用植物油16271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362批次,不合格样品检出率为2.2%。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在**时间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召回下架、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了处置。
食药监总局称,总体上看,我国食用油质量状况较好。但少数生产经营食用植物油的企业存在掺杂使假、安全指标不合格的问题;一些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工艺设备简陋、卫生环境脏乱;有的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不落实;农村集贸市场散装食用油经营户、小型餐饮服务企业违反索证索票和处置餐厨废弃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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