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潭站4月13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朱莎市民刘先生买到过期
去年11月3日,刘先生在岳塘区一家大型超市,花费近600元购买了2桶进口橄榄油。刘先生回家发现,橄榄油的包装日期是2012年10月29日,而保质期限为两年,显然已经过期了。
他拿着过期的橄榄油,找到超市方要求10倍赔偿,却被超市方认为是无理取闹。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将这家超市起诉至岳塘区法院。“虽然橄榄油才过期几天,但超市没能及时下架,给
对此,超市方在法庭上辩称,刘先生是明知橄榄油过期而购买的,不同意给予10倍赔偿。
岳塘区法院的法官认为,相关法律规定,“知假买假”行为并不影响消费者维权。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提高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让故意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把维护消费者权益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