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3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系统贯彻执行国家
一是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的自觉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由事后监管向预防为主转变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着新挑战,仅靠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手段难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依靠科技支撑加强抽样检验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要把抽样检验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汇总分析、统一结果利用”原则,统筹制定抽检监测年度计划,合理分配监督抽检、质量评价、专项检查、风险监测等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在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形式和具体操作上,采取以监督抽检为主、风险监测内容为辅的方式,使一次采样满足抽检和监测的需求,避免分散部署安排、避免重复抽检监测,避免资源资金浪费。
三是要强化核查处理。对在抽样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及时核查,依法处置。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要立即核查处理,认真做好下架、封存、召回和销毁等工作,该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风险监测检出的问题样品,日常监管要及时跟踪,查明原因,切实将发现的问题核查处置到位。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发现和处置问题、防范风险的高效良性工作闭环。
四是要加强能力建设。要按照国家总局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满足当地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需求。要认真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全员参与、普遍轮训的要求,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岗位实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是要强化监督指导。要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盲样考核、交叉验证等方式,加强对抽样检验工作的考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限期整改,对违反抽样检验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完善抽样检验工作考核制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