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小餐桌、小课堂的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中小学身心健康安全,近日,夏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由夏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夏津县小餐桌、小课堂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了小餐桌、小课堂的准入条件,明确了小餐桌、小课堂负责人在学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监护责任。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责任。食药监管局负责小饭桌的登记备案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小餐桌、小课堂经营;卫计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小餐桌、小课堂的卫生环境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工商局负责对登记备案的小餐桌、小课堂依法进行核准登记,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公安局负责对小餐桌、小课堂进行安全及消防检查和指导;物价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小餐桌、小课堂的收费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环保局负责对小餐桌、小课堂环境噪声进行监督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对小餐桌、小课堂的街面标牌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管理。
该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小餐桌”、“小课堂”的经营行为,有利于保障学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卫生、健康的就餐环境。(王晓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