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
一是抓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具体到人。全省各地都成立了以分管市(地领导或食品安全办主任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各级政府食安办较好地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察督办作用,各监管部门做到队伍不散、职能不乱、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调动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分工协作,形成了监管合力。
二是抓内容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在生产环节,对小酒坊、豆腐坊及食品加工小作坊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对白酒、糕点、米、面、油等重点产品进行检查,积*帮助扶持小型企业。对拟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积*开展证前介入,提供业务指导,解决困难。在流通环节,加强日常巡查,摸清辖区内农村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农村食品市场准入,严厉打击了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在餐饮环节,开展了农村地区餐饮单位排查,重点排查乡镇、村屯、城乡结合部、农场、林场等区域农村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持证情况、无证情况。对小餐饮特别是无证餐饮单位进行了规范,取缔无证照经营餐饮企业。在保健食品环节,对进入农村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检,加强了对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车站、学校、宾馆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管。
三是抓督导检查,确保规定动作按时完成。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市(地、县(区都加大了督导检查力度,制定了飞行检查方案,制作了检查督导工作打分表,组织了相关人员培训,与省工商局联合组成9个检查督导组,深入13个地市、27个县(区、340家食品企业,对监管部门进行检查督导,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飞行检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从组织领导、检查督导、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监管部门及时提出了改进建议,各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进行了约谈警告、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