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2月2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记者 陈璐 通讯员 潘瑜锦 何田荣种
近日,石塘工商所接到举报,称石塘村一公交车站旁有人在贩卖野猪肉。昨日,石塘工商所执法人员联合屠宰执法大队,特地光顾了这处摊点。
摊主一见穿有制服的人走近就慌慌张张的,拼命遮掩摊点上的“野猪肉”,也停止了吆喝。凭着职业敏感度,执法人员觉得这批肉可能有问题,于是对摊位上的猪肉进行仔细检查。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摊主无法提供上市凭证,也拿不出相应的票据和台账。
根据猪腿部、猪蹄的形状和肉质,执法人员判断,所谓的“野猪肉”肯定是冒充的。这时摊主才不得不承认,他卖的其实是种猪肉。摊主坦白,他所售卖的“野猪肉”是品种为杜洛克的种猪,皮毛为棕色的,外表与野猪相似,外行人分辨不出真假。原本一斤10元左右的种猪肉,经过摊主的言语“包装”,摇身一变成为身价50元一斤的“野猪肉”。
目前,石塘工商所联合屠宰执法大队已将这批冒充野猪的种猪肉全部收缴,一共收缴110公斤。执法人员提醒,野猪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猎杀和买卖。此外,种猪多是无法继续繁育后代而被淘汰的,肉质老涩,有时还会有股骚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