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亩 酿酒葡萄,一串也卖不出去。这几天,宁夏永宁县闽宁镇福宁村的马大爷看着葡萄一串串腐烂,心情就像热锅上的蚂蚁。
葡萄的销路在哪儿?手里那份两年前的合同,缺了个章,还作数不?
种植大户或将损失10万多元
马玉珍2010年开始种植酿酒葡萄,33亩的葡萄园长势喜人。今年是葡萄挂果*多的一年,可这满园葡萄却没有“归宿”。已经给果园里投入了4万多元,葡萄卖不出去,意味着一家人一年的损失至少有10万多元。
记者到达果园时,马大爷正在帮侄子马玉珍打理葡萄园,霞多利、赤霞珠、蛇龙珠、贵人香,他们家种了四个品种。“去年这时候,白葡萄已经收完了,今年果子都还挂在树上。”马大爷说,这一年总算要忙到头了,葡萄却没人要了。作为福宁村里种植面积*大的一户,马玉珍这几天一直在四处找人,为这些快要腐烂的葡萄寻找买家。
合同没有企业盖章
和马玉珍一样,福宁村村民老吴也为葡萄销路犯愁,他种的6亩葡萄去年卖了16000元,今年产量好,他想着应该能卖到26000元。“一家人的生活就指着这些葡萄呢,怎么突然就不收了呢?”4年前就听说村里要做酿酒葡萄基地,村民们还领到了由企业无偿提供的葡萄树种苗,“这些都有合同呢,我们种葡萄,企业收购。”老吴说。
在福宁村村委会,记者见到了村民所说的“合同”——《酿酒葡萄合同基地合同书》。合同中的甲方,是“张裕(宁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即村民所说的“企业”。合同规定:甲方对符合标准的原料按宁夏市场当年的“主流市场价”收购,合同期限为5年,履行日期从2012年3月3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就在合同第四页,记者看到,这是一份只有乙方签字、按手印,没有甲方盖章的合同,这样说来,合同就是无效的。既然合同没有盖章生效,甲方又为何要无偿提供种苗,并在前两年收购葡萄?张裕(宁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负责人称,以上做法只是为了暂时帮助村民,他们的酿酒葡萄基地在青铜峡和黄羊滩地区,闽宁镇只是一处社会基地,是否收购,视情况决定。
闽宁镇种了近6000亩葡萄
福宁村副主任马军说,村里葡萄种植面积有4000多亩,亩产*少1000公斤。按均价3元/公斤计算,能创收1200万元,现在,他们寄希望于没有甲方盖章的“合同”,葡萄能否卖出去,他心里也没谱。
闽宁镇副镇长苏志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福宁村、五河村、木兰村都种了酿酒葡萄,总面积近6000亩。至于那份没有甲方盖章的“合同”,他解释,曾与企业达成意向,办了签约仪式,镇里还把所有村民的电话、种植亩数等具体信息上传给张裕(宁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当时的企业负责人也承诺“闽宁镇是其酿酒葡萄合同基地”。
如今,当时的企业负责人已不再负责宁夏地区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