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为有效规范
一是监督与规范并重。对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的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供货商无主体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全等不规范行为,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辖区内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全面与重点并重。各稽查中队、镇街监管所对辖区内的商场、超市登记造册、托清底子,按照专项整治统一要求,实施全覆盖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坚持点面结合,重点围绕过期食品、季节性食品和节日性食品,分别开展食品保质期限专项检查、月饼市场专项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
三是惩治与教育并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合法经营意识,目前已培训90人次;行政约谈6人,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限期整改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8家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单位予以立案查处。
四是监管与创新并重。结合食品安全新形势和本地实际,在乐尚超市试点建立问题食品召回备案制度,及时召回问题食品,促进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在4家大中型商场和连锁超市进行试点,指导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对食品进货、销售、退市等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提高商场、超市质量自管自控能力。
五是警示与示范并重。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示范相结合,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食品流通环节5起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利用市场效应,倒逼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启动“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工程建设,明确并细化创建标准,确定3家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创建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带动全县食品经营业户提升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