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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唐先生在青年路的一家快餐店里打包带走一份牛肉面,结账的时候却发现多收取了1元钱,账目清单上显示的是打包餐盒的费用,唐先生有点难以接受。不少市民也对此提出了质疑,家住阳光花园的马女士就说:"食物打包带走的时候,也不提前说餐盒要收费,不细看一般也不会注意,这不就是'被付费'吗?"记者发现,也有很多市民对于收取餐盒费并不在意。
一位专门生产一次性餐盒的厂商告诉记者,市面上的一次性纸质餐盒的成本大概在每个3毛5分钱左右,塑料餐盒的成本大概每个5毛钱左右。记者走访了城区的一些餐厅,发现打包餐盒收费标准不一,从0.5元到1元不等。大学路的一家永和豆浆店和青年路的一家永和豆浆店里的纸质餐盒打包费分别是0.5元和1元钱,但店内没有发现收费标识。记者在三八路多禾馅饼店(银座店内也没有看到收取餐盒费的相关标识,多禾馅饼的负责人说:"顾客如需要把食物打包带走,都会提前告知餐盒是需要收费的。"
德州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人认为,按照消保条例规定,餐饮行业提供服务时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所以商家在收取打包费时需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或者在其店内的显著位置设置相关的收费标识,如无提前告知,消费者可以拒付餐盒费。
德州市物价局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解答说,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餐盒价格的标准,餐盒价格就只能由餐饮店自行制定,价格的高低也是由其自身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但必须保证明码标价。(记者 贺鸿 见习记者 张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