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评】近日,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的硕士吴恒和34名志愿者成为新闻人物。从新民网的**报道中我们得知,这些有志于促进
这些志愿者的“义务劳动”特别有意义,对我们了解食品安全的现状,透视其中的严重问题,切实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可是,这也让人有点纳闷,一个搞历史地理研究的学者,一批与食品安全工作“不搭界”的人,做了如此专业的报告,效率那么高,成果那么显著,而从事食品安全的专业人士,食品安全的监管部门何以没有做呢?“不务正业”的人能做得这么好,专业人士专管官员有没有塞责失职之嫌?
这个“纳闷”与疑惑得到印证。就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了食品安全问题。在连续两年对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后,路甬祥副委员长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了报告。在报告中,他主要提及当前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几个方面问题,如食品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食品安全领域违法成本太低、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滞后等,而政府部门相互推诿,监管工作中一些环节存在空白,是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执法检查组发现,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问题后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难怪食品安全问题会层出不穷,也难怪有网友把质量监测监管部门排入“*无用的政府部门”之列!
当然,将这个“*无用的政府部门”的称号送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似乎有些偏激,他们确实也很辛苦,做了许多工作,但这表达了一种民间的怨气,百姓的不满,而有些部门的不作为、少作为也是不争的事实。据说,有一个顾客买了十几元的牛肉,因为担心是牛肉膏涂抹假冒的,希望能够鉴定其真伪,不料相关部门伸手说,这需要支付2000元!而诸如此类的故事,时有所闻。这难道是监管部门应有的负责态度、职业行为吗?
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指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金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以法治的方式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谁来维护公民的“食品安全权”?食品监测监管部门无疑应该首当其冲。一群非专业的志愿者尚且能做出“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新闻资料库”,撰写“中国食品安全状况调查报告”,提出“面对食品安全危机,我们应有的态度”,那么专业专管人士难道不该做得更出色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