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家住东客站附近的郭先生致电本报称,自己买来的半个
两天前,郭先生从一个开三轮的水果商贩处买了半个西瓜,回家吃掉一些后,郭先生将剩余的西瓜放在了冰箱内。隔天再将西瓜从冰箱内拿出,吃一口,居然有一种类似油漆的味道。之后,郭先生就怀疑是覆盖在瓜瓤表面的塑料薄膜有问题,但无法确定。郭先生说:"当时还想,是不是我家的冰箱有问题。后来,我又买了块西瓜放进冰箱,但没有要瓜贩子的塑料膜,又是一夜,西瓜再没有出现先前的怪味,于是我基本肯定,问题出现在塑料膜上。"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商贩们使用的塑料膜都是一种宽约30厘米的身份不明的大卷塑料膜,上面没有任何标志。面对这种来路不明、性质不定的薄膜,购买水果的市民基本上采取了"默认"态度。当记者询问几位购买西瓜的市民是否知道裹西瓜的塑料膜可能含有有毒物质时,所有的人都表示从未留意过此事,而且更不知道塑料膜还分食用的和非食用的。
深入调查后发现,这种"身份不明"的塑料膜不仅用于西瓜贩子,还常被用来包裹蔬菜、熟食、肉类等。商贩们告诉记者,这种塑料膜在小商品市场很容易买到,甚至打个电话还有人送,价格也比较便宜。
记者随后来到小商品市场,在多个销售塑料物品的摊位前,记者均发现了这种"不明身份"的塑料膜。一位摊主告诉记者,这种大卷式塑料膜分几种规格,其中用于裹西瓜的宽30厘米、长300米,批发价35元。当记者问到此种塑料膜能否用于覆盖食品时,摊主笑着说,短时间包装没问题,时间长了可能会有点味,但**不至于伤身体。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新的《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鲜膜》国家标准已经于2010年9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国家标准要求,食品保鲜膜在外包装上应注明"食品用"字样,一些不适宜微波炉加热、不宜包装油脂食品的保鲜膜上,要标明"不得微波炉加热"、"不能接触带油脂食品"、"不得高温使用"等警示语。而据我市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鲜膜,必须有QS(食品"质量安全"的英文缩写标识,可分为聚乙烯(PE膜、聚氯乙烯(PVC膜和聚偏二氯乙烯 (PVDC保鲜膜。其中,PE和PVDC两种可以放心使用,而PVC保鲜膜含有致癌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目前部分水果摊、熟食摊的商贩使用的塑料膜身份不明,如果是没有任何标识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能用于包装食品。 本报记者 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