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援指出,这次立法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从法律制度上明确了我国的
他坦言,食品安全法在半年的准备期和两个月的实施期中也暴露了监管体制上的一些问题。**,分段监管的体制虽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但每一段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环节,也无法仅由一个部门来承担。比如,卫生部门承担综合协调的职责,其五项综合协调的职能跨越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各个环节,因而在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和分管该环节的部门相互配合,才能真正将监管落到实处。其次,我国现行法律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就有11部,相关行政法规至少有15部,还有大量的部门规章,这就可能导致各监管部门依照自己的法律法规办事。
李援表示,要解决好分段监管体制中的衔接问题,应在“分”为主的基础上,增强“统”的力量。
李援还谈到,现行的监管体制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对此,食品安全法**百零三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