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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财政将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具体为: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100斤早稻谷奖励20元,*高每亩不超过140元;一般农户按订单每交售100斤奖励10元,*高每亩不超过70元。各市县也将建立订单稻谷奖励政策,并按“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落实奖励资金。同时,将适当扩大订单粮食预购定金的发放数量和范围。
2009年浙江继续实行种粮大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以及水稻良繁基地的农户,保障范围为台风、暴风暴雨、洪水和主要病虫害等灾害,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各级财政给予90%的保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