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两年内,按照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国将逐步对金属、纸、陶瓷等所有材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后,有关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后方能生产,通过市场准入审查的企业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同时,将对企业申请市场准入规定一定的过渡期限,过渡期限结束后,对未获得准入的生产企业将一律依法取缔。据悉,质检部门近期将对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大型企业组织集中审查,首批通过审查的优秀企业将集中向社会发布。
质检总局同时还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出了相应要求,即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未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新 闻背景
劣质食品接触材料被长期反复使用,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迁移到食物中,通过食用积累导致慢性中毒,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成长发育尤其不利。如劣质餐盒遇热或油脂会释放出致癌、致病的化学物质;苯超标易诱发癌症及血液系统疾病;某些铅的化合物能溶于热酒精和酸性饮料,分解出铅离子,除了致癌,还会通过生殖传给下一代,影响孩子的智力发育。
质检部门今年年初对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生产企业普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食品用塑料包装等制品生产企业3700多家,其中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就有11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近1/3。很多小企业设备简陋,缺乏质量控制手段;原材料进厂不验收,产品出厂不检验;无标生产现象普遍。更有一些企业为获取非法利润,违规使用回收料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