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季度,我国共遭遇8个国家发起的“双反调查”14起、7个国家对华出口产品结束调查、发布裁决31起。其中,仅2015年12月就发起“双反调查”7起,结束调查、发布裁决13起,使我国成为全球遭遇“双反”*多的国家。涉案商品中95%为工业品,在轮胎、光伏等产品之后,竞争性较强的低端产业也日益遭遇“双反”调查,涉及钢筋、铝箔、铝型材等初级工产品。国外对中国出口工业品频繁发起“双反”调查,在加大国内企业出口压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剧了相关产业的产能过剩,严重冲击了国内市场。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一是企业如果被征收“双反”关税,要在作出终裁之前,应及时向国外相关部门陈述立场,同时,对相关国家大宗、重点商品开展反倾销调查,适当予以反制,合理向对方施压;二是完善预警机制,主动研究主要进口国家关税政策特别是反倾销政策趋势,对出口商品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及时防范和应对反倾销危机;三是调整出口结构,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在国外投资进行本土化生产,以彻底规避“双反”问题,企业还可以改变出口形式,从出口初级产品向深加式产品转变,由原来的单纯出口组件,向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以及总包项目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