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包装新国标5月生效,抽检结果反馈整改情况不乐观

百检网 2021-11-23

过渡包装国家相关标准

针对我国食品包装过度的问题,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09331日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该标准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此标准为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做出了以下规定:规定饮料酒、糕点的包装空隙不得超出商品体积的55%,化妆品不超出50%,茶叶不超出25%,粮食不超出10%,不属于饮料酒、糕点、茶叶、粮食的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

2014125日,我国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又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GB/T 31268-2014)推荐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基本要求、结构要求、材质要求和成本要求等通用要求,适用于商品的包装和使用,将于20155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商品的包装,而对于包装的分类,如销售包装和运输包装,在标准中没有刻意去强调和划分。该标准的主要用途是在包装设计之初,提醒包装的设计者和使用者在防止过度包装方面应该注意和考虑的内容和问题。

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抽检不合格案列

20157月上海市质监局公布一批商品包装的监督抽查结果,有39批次保健食品、酒等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符合标准要求,占到被抽查相关商品总数的近三成。

保健食品和酒类商品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49批次相关商品经抽检,有12批次不合格。过度包装的保健食品名单中,不乏“汤臣倍健蛋白质粉”、“康富来洋参口服液礼盒”、“善存鱼油软胶囊”、“昂立舒脑液”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品; 过度包装的酒类商品名单中,更是“大腕”云集,如“椰岛鹿龟酒”、“佳酿泸州老窖”、“五粮液福中福浓香型”等都榜上有名。

2014年第4季度上海市质监局对本市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商品包装监督抽查。经检验,抽查81批次商品,康富来、汤臣倍健、黄金搭档等32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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