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昨天联合发布公告,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纺织品与服装协定》关于纺织品配额一体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的相关条款,从2005年1月1日起,原来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设限的国家将取消对我国的配额限制。
公告发布了各国取消配额限制的类别清单,从明年1月1日起,欧盟、美国、加拿大和土耳其将全部取消对我国纺织品的配额限制。自2005年1月1日起从我国出运到原设限国家的纺织品,将不再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出口经营者在向中国海关申报出口时 不需再出具纺织品出口许可证;进口国海关将不再查验我主管部门出具的纺织品出口证书。在2005年1月1日前出运到原设限国家的,仍须出具相应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鉴于2005年1月1日前出运的配额产品仍实施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务部授权的各地方纺织品出口证书发证机构、许可证电子数据传输机构延续现行配额产品发证和电子传输工作至200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