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上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组织辖区制鞋企业召开清远市制鞋行业VOCs分级管控专项培训会。由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副局长廖柏泉主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人员以及清新区制鞋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讲解了清远市制鞋行业VOCs整治要求,明确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四部分的企业等级要求及评级现场检查要点。强调了分级管控中A级企业可具备优势和评级工作验收时间节点。
会议强调,一是各制鞋企业要充分认识分级管控工作重要性,要充分认清形势,提高治污水平,创建A级企业,不仅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生产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还可以*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二是各制鞋企业需对照《广东省涉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分级规则(试行)》进行自查,避免评级过程中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