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了提升京东开放平台的商品品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京东将委托国家认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对商家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若发现商品品质存在问题,京东将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服务条款作终止合作处理。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有限公司
**章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珠宝玉石饰品(含贵金属镶嵌)、钻石饰品(含贵金属镶嵌)及贵金属饰品。抽查产品包括:珠宝玉石饰品、钻石饰品、贵金属饰品(金、银、铂、钯)等。
第二章 【抽样方式】
2.1采用购买线上店铺的商品的方式。
2.2采用抽检线下仓库中的商品的方式。
2.3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复检的合理要求。如抽样无法满足检验要求,只检验其中一部分项目。
第三章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1检验方法
GB/T 16553《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4《钻石分级》 ;
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GB/T 18043《首饰 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9288《金合金首饰 金含量的测定 灰吹法(火试金法)》;
GB/T 38145 高含量贵金属合金首饰 金、铂、钯含量的测定 ICP差减法
QB/T 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T 17832《银合金首饰 银含量的测定 溴化钾容量法(电位滴定法)》;
GB/T 19720《铂合金首饰 铂、钯含量的测定 氯铂酸铵重量法和丁二酮肟重量法》;
GB/T 21198.6 《贵金属合金首饰中贵金属含量的测定 ICP光谱法 第6部分:差减法》;
GB/T 19719《首饰 镍释放量的测定 光谱法》;
GB 28480 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28020《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28021《饰品 有害元素的测定 光谱法》;
GB/T 28019《饰品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31912《饰品 标识》;
QB/T2062 贵金属饰品
3.2判定依据
GB/T 16552《珠宝玉石 名称》;
GB/T 16554《钻石分级》;
GB 11887《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QB/T 1690《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 28480《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
GB/T 31912《饰品 标识》;
经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第四章 【检验方】
国家认定的具有CNAS与CMA资质的第三方质检机构。
· 【检验项目】
5.1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表1 产品质量检验项目
序号 |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分级 | |
1 | 珠宝玉石饰品(不含镶嵌饰品金属部分) | GB/T 16552、GB/T 16553 | 珠宝玉石鉴定 | 珠宝玉石名称 | GB/T 16552 | A |
2 | 钻石饰品(不含镶嵌饰品贵金属部分) | GB/T 16552、GB/T 16553 | 珠宝玉石鉴定 | GB/T 16553.4.2&GB/T 16552 | A | |
GB/T 16554 | 钻石分级 | 质量(仅针对裸钻) | GB/T 16554.7 | A/B | ||
颜色级别 | GB/T 16554.4 | A/B | ||||
净度级别 | GB/T 16554.5 | A/B | ||||
3 | 贵金属饰品(含镶嵌饰品金属部分) | QB/T 1690 | 质量 | QB/T 1690.4 | A/B | |
GB 11887 GB/T 18043 GB/T 9288 QB/T 1690 GB/T 17832 GB/T 19720 GB/T 21198.6 | 贵金属(金属)材料名称及纯度、含量 | 贵金属材料名称及纯度,金属材质定性分析 | GB 11887 GB/T 18043 | A | ||
贵金属含量 | GB/T 9288 GB/T 38145 GB/T 17832 GB/T 19720 GB/T 21198.6 | |||||
GB/T 28020 GB/T 28021 GB/T 28019 GB/T 19719 GB/T 28480 | 有害元素检测 | 有害元素总量(铅、镉、汞、砷) | GB/T 28480 GB/T 28020 GB/T 28021 | |||
六价铬 | GB/T 28480 GB/T 28019 | |||||
镍释放量 | GB/T 28480 GB/T 19719 | |||||
GB 11887 GB/T 31912 | 标识 | 印记(标签等) | GB 11887.5.1 GB/T 31912.6.2 | B |
钻石(裸石)计量型项目的规范限及不合格划分
项目 | 标准要求 | 样本合格 | 样本轻微不合格(B) | 样本严重不合格(A) |
钻石颜色级别 | ≥标称值 | ≥标称值 | 低于标称值一级 | 低于标称值二级 |
钻石净度级别 | ≥标称值 | ≥标称值 | 低于标称值一级
| 低于标称值二级
|
钻石质量 | 允差 ±0.001g | **差值≤0.001g | 0.002g≥x>0.001g | x>0.002g |
注:1.对于裸钻而言,一级为小级,如颜色级别D、E等,净度级别VVS1、VS1等; 2.对于镶嵌钻石而言,一级为大级,如颜色级别D-E、F-G等,净度级别VVS、VS等。 |
表2 贵金属质量符合性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 | 合格 | 不合格(B) | 严重不合格(A) |
贵金属质量 | |测定值-标称值|≤|允差| | |允差|<|测定值-标称值|≤3倍|允差| | |测定值-标称值|>3倍|允差| |
5.2标识(印记、标签及其他标识物)
表3 产品标识标志质量检测项目
产品名称 | 执行标准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条款 | 缺陷分级 | ||
贵金属珠宝玉石首饰 | GB 11887 GB/T 31912 | 标识 | 印记 | GB 11887.5.1 &GB/T 31912.5.2.1 | B | |
标签及其他标识物 | 饰品名称 | GB/T 31912.6.2 | ||||
质量(以质量作为结算依据的贵金属饰品) | GB/T 31912.6.2 | |||||
产品标准编号 | GB/T 31912.6.2 | |||||
生产企业或销售商的名称 | GB/T 31912.6.2 | |||||
生产企业或销售商的地址 | GB/T 31912.6.2 | |||||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GB/T 31912.6.2 | |||||
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 GB/T 31912.6.2 |
5.3检验中应注意的问题
5.3.1产品标准未标注或标注不正确,按本规范进行检测。
5.3.2被抽查产品的检验项目不适用于表中的项目要求则不进行检测。
第六章 【判定原则】
6.1判定总则
产品质量检测项目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要求进行质量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且检验方法一致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6.2标识标志判定原则
当产品标识标志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识不合格。
当标注的执行标准标注错误时,按照未标注执行标准处理。
当产品印记与网页上商品信息标注贵金属纯度(含量)不一致,或网页上商品信息标注两个(含)以上贵金属纯度标称值时,应以较高的纯度作为标注值进行检测及判定。
6.3电商经营者在网页中展示的“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商品介绍”或标识等视为产品饰品名称的来源。如在不同页面展示的材质不一致时,以“商品标题”为主要依据进行判定,亦可同时判定。
6.4若被抽检样品携带证书,证书所示材质及纯度与网上信息内容不一致时,按照网上信息内容判定
6.5总体质量判定原则
当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标识为一项指标进行判定)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质量为合格。
6.6交叉类目、子类目判定原则
当产品包含其他类目,或者含有其他材质,必须满足相应类目或相应材质的质量要求。
当产品中子类目中有具体行业标准或具体抽检要求,满足本规范同时必须满足具体子类目的质量要求。
第七章【异议处理】
7.1申诉:
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自收到结果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向京东提起申诉。被检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且需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可申明是否需要复验。
7.2复验:
7.2.1复验样品:
复验样品采用抽检样品的余样,余样在技术上无法复测的项目不予复测。
7.2.2复验检验方:
复验时仍由初验时指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复验。
7.2.3复验结论:
复验结果仍不合格的,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复验结果发生变更的,以复验结果为准。
7.2.4复验费用:
申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的,异议申请人应在收到复验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验费用预先支付给复验机构。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的,复验检验费用由原检验机构退还异议申请人。
7.2.5不予复验的情况:
根据质量指标的特殊性及检测产品或部位的可重现性,对不进行复验的情况规定如下:
7.2.5.1超过期限提起申诉的;
7.2.5.2无法在原样上进行复验的;
7.2.5.3被检验方提出复验时,产品在复验有效期内于正常贮存条件下已失效的;
7.2.5.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复验的其他情况。
第八章 【抽检不合格项目及对应处理】
京东开放平台将根据质检报告、鉴定方出具的书面鉴定报告等,针对商品不同违规情形依据《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则】
9.1京东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范。发生在本管理规范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9.2京东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范并向商家公示。
9.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商家依据相关规则承担的相关责任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9.4本规范于2016年3月10日首次发布,于2021年1月5日修订,于2021年1月1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