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验证步行式和乘驾式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稳定性的基本试验。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5 000 kg,门架﹑载货平台,货叉可倾斜或不可倾斜的堆垛车和搬运车。也适用于在相同工作条件下装有载荷搬运属具的车辆。本标准不适用于带有可伸缩装置(例如门架或货叉)的车辆,也不适用于搬运可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的车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8591土方机械司机座椅标定点(GB/T 8591--2000.eqv 1SO 5353,1995)
3试验目的
3.1正常工作条件
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试验是用来验证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在下列正常工作条件下合理而恰当地使用时所具有的良好的稳定性,即。
a)门架基本垂直,货叉相对水平,在坚实,平整、水平和铺好的路面上进行堆垛作业﹔
b)门架或货叉后倾(如有可能),载荷处于较低(运行)位置﹐在坚实、平整和铺好的路面上运行te)载荷质心约在车辆纵向中心平面内时进行作业。
3.2非正常工作条件
当工作条件与3.1中规定的不相同时,应使用:
a)符合其他标准(例如GB 21467"')所规定的不同特定条件的车辆;或
b)稳定性由有关双方商定﹐但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条件(见3.1)下试验规定的稳定性要求的
车辆。
4稳定性试验
4.1试验要求
车辆的稳定性应采用下述验证方法之一进行验证。在有争议的情况下,倾斜平台法应作为仲裁方法。
4.2验证方法4.2.1倾斜平台
应使用能绕其一侧倾斜的平台。将被试车辆按4.3规定的条件,放置在初始呈水平状态的试验平台上,按表2中给出的各个位置依次进行试验。
进行每项试验时,试验平台应逐渐倾斜到表⒉中规定的倾斜度。若车辆通过全部试验而不倾翻,则认为是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