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大纲规定了碾米机推广鉴定的鉴定内容、方法和判定规则。 本大纲适用于分离式稻谷碾米机、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砻碾组合米机和喷风式碾米机的推广鉴定。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DG/T 036-2017废止;被DG/T 036-2021代替
发布部门: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2019-03-08
实施日期:2019-04-01
作废日期:2021-03-01
页数:Rob.
前言
本大纲依据TZ 1—2019《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编写规则》编制。本大纲是对DG/T 036—2017《碾米机》的修订。本大纲与DG/T 036—201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分离式杂粮碾米机鉴定内容;——增加了分离式杂粮碾米机的定义;——修改了参数准确度及仪器设备;——修改了生产量和销售量的内容;——修改了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修改了安全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适用性评价的内容;——修改了可靠性评价的内容;——删除了有效期满续展的要求;——修改了附录A的内容。本大纲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G/T 036—2017。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提出。本大纲由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技术归口。本大纲起草单位:辽宁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本大纲主要起草人:柏明娜、姚宇、李永涛、徐果毅、刘智、王芳、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