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检查、储存管理、装卸安全管理、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氨制冷储存场所管理、石油库管理、棉花储存场所管理、粮食储存场所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仓储场所,不适用于炸药仓库、花炮仓库。英文名称:General rul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storage occupancies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调整为XF 1131-2014;公告:应急管理部公告 2020年第5号
中标分类:>>>> >>>>82
ICS分类:环保、保健与安全>>消防>>13.220.20防火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4-01-27
实施日期:2014-03-01
作废日期:2020-08-25
出版日期:2014-03-01
页数:20页
前言
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14章(10.10除外)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芸、刘激扬、魏东、韩子忠、鲁云龙、马建民、曹顺学、张梅红、苏丹、王倩、王欣、张福东、李文莉、周亮、杨军。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