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2,4-滴等387种农药3650项*大残留限量。本标准适用于与限量相关的食品。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见附录A)用于界定农药*大残留限量应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标准。如某种农药的*大残留限量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在该食品类别下的所有食品均适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英文名称: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Maximum residue limits for pesticides in food
标准状态:作废
替代情况:替代GB 2763-2012废止;被GB 2763-2016代替
中标分类:化工>>化肥、农药>>G25农药
ICS分类:农业>>65.100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发布日期:2014-03-20
实施日期:2014-08-01
作废日期:2017-06-18
出版日期:2014-08-01
页数:260页【胶订-大印张】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763—2012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与GB2763—2012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对原标准中苯菌灵、氟虫腈和烯啶虫胺3种农药残留物定义、2甲4氯(钠)等9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等信息进行了核实修订;———增加了胺鲜酯等65种农药;———增加了1357项农药*大残留限量标准;———增加了15项检测方法标准,删除了1项检测方法标准;———对附录A 进行了修订,细化了食品类别及测定部位,增加了小黑麦等66种食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