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 的本部分涉及不作家庭使用的商用电炉灶,烤箱、灶,灶单元及类似器具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性线的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 v.
注10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餐馆.食品店﹑医院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处理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102:以下愉况应予注意:
———对于打算**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燕气或可燃气)等场所使用的器具;——供大量生产食品用连续作业的器具,
——蒸汽炊具,强制和蒸汽对流烤炉(GB 4706.34》,——食品保温柜(GB 4706.513 ,
——微波炉(GB 4706.9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3.1.4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额定输人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独元件输人功率的总和。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输
入功率*大的组合来确定额定输人功率。
3.1.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正常工作normal operation器具在下列条件下工作:
整体灶单元不加负载工作,而覆盖层灶单元工作时要用一块厚9 mm~10 mm 的黑色无光泽冷轧或热轧钢板加载。钢板盖住单元表面不少于90%,不大于****。灶单元工作时,调整各控制器,使在整体单元的或加载钢板的几何中心处,或在单元受热不均勾时的*热点上测量时,显示下述温度。
分级控制器调到显示温度等于或大于275 ℃的**位置。周期控制器调到使整个周期内的温度平均值为275 ℃士5 ℃。如果达不到这个温度,则将控制器调到*高值。
非感应加热源在玻璃陶瓷或类似材料下面,用一个或几个*初盛了冷水的平底锅一起工作,锅内注水到60 mm士10 mm高度。平底锅用非镜面抛光的、普通品质的铝材制成,其底面内凹度不超过0.1 mm。平底锅盖住烹饪区,应达到可能的*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