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监督网络由质量主管、技术主管、质量或技术管理部门、各检测部门的监督员构成,选择配备好这些岗位和部门的人员,是有效开展质量监督活动的组织保证。
1.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
疾病控制机构包含实验室和非实验室两大部分,管理难度相对较大,为确保能充分实施质量监督,实验室的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必须由具有实验室管理能力和卫生检测经历的行政或业务领导担任。如行政或业务领导不具备任职条件,或没有足够的精力履行相应的职责,则应挑选熟悉本实验室检测工作程序、具有卫生检测经验和管理能力、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检测人员担任,并授予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职责和权限。
2.质量或技术管理部门
实验室质量或技术管理部门必须由熟悉各部门检测工作流程、熟悉疾病控制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一定的卫生检测经历和组织管理能力的资深检测人员组成,以便对质量监督进行有针对性的组织、策划,确保质量监督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监督员
选配监督员必须充分考虑监督员的能力、数量、权力和可行性四个方面的因素。
(1)能力。应选择熟悉本实验室管理体系,熟悉本部门或科室或条线的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具备公正处理、善于观察和良好沟通能力的高一级或同一级检测人员担任各部门、科室、条线的监督员,确保监督员具备足够专业知识和技能及实际监督能力。
(2)数量。监督员与检测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1∶5~1∶10,在此基础上应确保各检测部门、科室、条线都应有相应的监督员,保证质量监督的覆盖面和质量。
(3)权力。应授予监督员相应权力,如当场责令立即改正不符合或暂停检测工作;在处置不符合发生困难时,可以直接向质量主管或技术主管或*高管理者报告;对有问题的报告,可予以扣发;对不符合纠正措施效果不满意的,可提出继续整改的意见等,以确保其能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4)可行性。各部门、科室或条线的监督员应是直接参与相关检测活动的检测人员,以便其在检测工作中有足够的精力对检测人员进行充分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