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保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的建设水平、可靠性和安全性,防止垃圾渗沥液渗漏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
1.0.3 防渗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防渗系统 liner system
在垃圾填埋场场底和四周边坡上为构筑渗沥液防渗屏障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组成的体系。
2.0.2 防渗结构 liner structure
在垃圾填埋场场底和四周边坡上为构筑渗沥液防渗屏障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的空间层次结构。
2.0.3 基础层 liner foundation
防渗材料的基础,分为场底基础层和四周边坡基础层。
2.0.4 防渗层 infiltration proof layer
在防渗系统中,为构筑渗沥液防渗屏障所选用的各种材料的组合。
2.0.5 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leachate collection and removal system
在防渗系统上部,用于收集和导排渗沥液的设施。
2.0.6 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ground water collection and re-moval system
在防渗系统基础层下方,用于收集和导排地下水的设施。
2.0.7 渗漏检测层 leakage detection liner
用于检测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可靠性的材料层。
2.0.8 防渗系统工程材料 liner system engineering material
用于防渗系统工程的各种土工合成材料的总称,包括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GCL)、土工布、土工复合排水网等。
3防渗系统工程设计
3.1 一般规定
3.1.1 防渗系统工程应在垃圾填理场的使用期限和封场后的稳定期限内有效地发挥其功能。
3.1.2 防渗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垃圾填埋场工程设计要求。
3.1.3 垃圾填埋场基础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基础层失稳。
3.1.4 垃圾填埋场的场底和四周边坡必须满足整体及局部稳定性的要求。
3.1.5 垃圾填埋场场底必须设置纵、横向坡度,保证渗沥液顺利导排,降低防渗层上的渗沥液水头。
3.1.6 防渗系统工程设计中场底的纵、横坡度不宜小于2%。
3.1.7 防渗系统工程应依拯垃圾填埋场分区进行设计。
3.1.8 防渗系统工程应整体设计,可分期实施。
3.1.9 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必须进行防渗处理。
3.2 防渗系统
3.2.1 防渗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用可靠的防渗材料及相应的保护层;
2 设置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3 垃圾填埋场工程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情况,设置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以防止地下水对防渗系统造成危害和破坏;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应具有长期的导排性能。
3.2.2防渗结构的类型应分为单层防渗结构和双层防渗结构。
1单层防渗结构的层次从上至下为: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防渗层(含防渗材料及保护材料)、基础层、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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