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磷肥工业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磷肥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高浓度磷肥(磷酸二铵、磷酸一铵、重过磷酸钙等)、低浓度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肥等)等产品的生产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指标体系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标体系。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GB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法
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的测定 重量法
GB 15580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9138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139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10205 磷酸一铵、磷酸二铵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0412 钙镁磷肥
GB/T 20413 过磷酸钙
GB/T 21634 重过磷酸钙
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23456 磷石膏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AQ 2059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
HJ 84 水质无*阴离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 480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法
HJ 481 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 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4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
HJ/T 488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氟试剂分光光度法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 第 33 号公告)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 第 21 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 磷肥工业
指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磷肥产品包括高浓度磷肥产品(磷酸二铵(DAP)、磷酸一铵(MAP)、重过磷酸钙(TSP))和低浓度磷肥产品(过磷酸钙(SSP)、钙镁磷肥(FCMP))。
3.2 产能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某种产品生产量与其现有的生产能力的比率。表明该产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
4 评价指标体系
4.1 指标选取说明
本指标体系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进行指标选取。根据评价指标的性质,可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种。
定量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排”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终目标的指标,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定性指标根据国 家有关推行清洁生产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资源环境保护政策规定以及行业发展规划 选取,用于考核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及其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情况。
4.2 指标基准值及其说明
各指标的评价基准值是衡量该项指标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基本要求的评价基准。在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价基准值分为Ⅰ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和Ⅲ级基准值三个等级。其中Ⅰ级基准值代表国际**水平,Ⅱ级基准值代表国内水平,Ⅲ级基准值代表国内一般水平。
4.3 指标体系
磷肥工业高浓度磷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 1。
磷肥工业低浓度磷肥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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