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扫描仪类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扫描仪。
本标准不适用于附带扫描功能的其他设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943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GB 9254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GB/T 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T 18313-2001声学 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GB/T 18455包装回收标志
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HJ/T 238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充电电池
HJ/T 23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干电池
JB/T 6872静电复印机用显影剂消耗量测试版 A4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扫描仪 scanner
一种获取图像信号的数字设备,其获取的图像文件可以由计算机等设备进行编辑和存储,也可以通过相关的输出设备显示或打印。
3.2 睡眠状态 sleep mode
产品停止运行一段时间后,在不关闭的情况下自动进入的能耗较低的状态。
3.3 进入睡眠状态的预设时间 default time to sleep mode
由厂家预设的产品完成基本功能后进入睡眠状态的时间。
3.4 待机状态 standby mode
产品连接到电网电源上功率低的状态。
注1:该状态可以延续无限长时间,且使用者无法改变此状态下产品的功率。
3.5 扫描速度 scan speed
单位时间内所扫描原稿数量。单位用每分钟扫描页数,本标准用字母V来表示。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产品安全性能应符合 GB 4943 的要求;产品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 GB 9254 和 GB 17625.1 的要求。
4.2 产品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 产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清洁生产。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环境保护设计要求
5.1.1 易于拆解设计
产品应采用可拆解设计。
5.1.2 易于回收设计
5.1.2.1 质量超过 25g,或平面表面积超过 200mm2 的塑料部件应使用单一类型的聚合物或者共混聚合物,按照 GB/T 16288 的要求进行标记。
5.1.2.2 产品中使用的聚合物、共聚合物或者聚合混合物的种类不得超过 4 种,且易于分解。
5.1.2.3 塑料部件可在不破坏原有部件的情况下拆卸,不得含有无法从塑料中分离出来的金属物。
5.1.3 零部件中有害物质要求
5.1.3.1 外壳、框体部件中除紧邻加热以及成像组件的塑料零件外,塑料零部件中不得使用含氯、含溴的聚合物,不得添加含有有机氯化合物、有机溴化合物的阻燃剂。
5.1.3.2 质量大于 25g 的塑料部件中不得添加附录 A 中列出的邻苯二甲酸酯作为增塑剂。
5.1.3.3 塑料部件中的短链氯化石蜡含量不得超过该塑料部件总量的 0.1%。 5.1.3.4 产品部件中不得使用三丁基锡和三苯基锡。
5.1.3.5 稿台玻璃不得使用铅及其化合物作为配方成分。
5.1.3.6 产品中自带的充电电池应符合 HJ/T 238 的要求,干电池应符合 HJ/T 239 的要求。
5.1.3.7 产品塑料部件、金属部件、电子器件、焊锡、涂层中铅、镉、汞、六价铬 、聚溴联苯、聚溴联苯醚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 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
5.2 产品生产阶段要求
5.2.1 不得使用氢氟氯化碳、1,1,1-三氯乙烷,三氯乙烯、二氯乙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丙烷 等物质作为清洁溶剂。
5.2.2 零部件组装、连接过程中应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5.3 产品能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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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2517-201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扫描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