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旋转式滗水器的定义、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及其相关工艺的旋转式滗水器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8923-19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T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802 工程机械辐射噪声测量的通用方法
JB/T 5000.3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
JB/T 5000.12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旋转式滗水器
用于序批式活性污泥法工艺中的一种排水设备。主要由堰口、载体管道、支座、旋转接头、驱动装置、控制系统等组成。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4.1.1 滗水器按传动堰口升降方式分为电动型、气动型和液动型。
4.1.2 滗水器按排水量分为50、100、200、300、400、500、600、800、1 000、1 200、1 400、1 600、 1 800、2 000、2 500 m3/h等型号。
4.2 命名
滗水器的命名和型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示例:XBS-D-100指排水量为100 m3/h,电动旋转式滗水器。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滗水器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 焊接应符合JB/ T 5000.3的规定。
5.1.3 铸件表面应平整,无铸造缺陷。
5.1.4 堰口、载体管道等与水接触的部件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如1Cr18Ni9等。
5.1.5 防腐与涂装
5.1.5.1 不锈钢焊缝应进行酸洗钝化。不锈钢表面应抛光或喷砂处理。
5.1.5.2 除不锈钢外,所有金属零部件均应经过防腐处理。碳钢件涂装前应进行预处理,表面处理应达到GB/T 8923-1988规定的Sa2 1/2级。
5.1.5.3 防腐涂料应符合GB 5083 的要求,涂装应符合 JB/T 5000.12 的规定。漆膜总厚度为 150~200μm。
5.1.6 驱动装置应能满足滗水器的动作要求。动作应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
5.1.7 电控系统
5.1.7.1 电控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 4942.2-1993中 IP 65的规定。
5.1.7.2 电控系统应有自控保护功能:
a) 过电压、欠电压保护;
b) 过电流保护;
c) 过载保护。
5.1.8 绝缘电阻应大于2 MΩ。
5.1.9 耐电压性能
电气设备的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之间施加50 Hz、1000 V交流电压,经受至少1 s的耐电压试验,应无击穿现象发生。
5.1.10 旋转接头
旋转接头应旋转灵活、密封可靠。在水深4 m工况下保持10 min,无可见渗漏。
5.1.11 堰口
5.1.11.1 堰口安装后,平直度误差应不大于堰口长度的1 mm/m。运行时,堰口水平误差不大于堰口长度的2 mm/m。
5.1.11.2 堰口的升降速度应可调。
5.2 技术要求
5.2.1 驱动装置应设置调整功能,速度可调节。
5.2.2 滗水器应设置限位装置,其限位动作应正确可靠。
5.2.3 在正常工况条件下,滗水器连续正常运行时间应不少于12个月。设计寿命不少于15年。
5.2.4 滗水器排水量不得低于标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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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277-2006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滗水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