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过程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 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 、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GB 11901-89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14-89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GB 12998-91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91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 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污染物产生指标
包括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气污染物产生指标和工业固废产生指标,本标准只涉及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水污染物产生指标是指污水处理装置入口的污水量和污染物种类、单排量或浓度。
4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给出了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国际清洁生产水平; 二级:国内清洁生产水平; 三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烟草加工业卷烟生产清洁生产标准各项指标要求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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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T 401-2007 清洁生产标准 烟草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