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水泥工业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通用硅酸盐水泥、钢渣硅酸盐水泥制造及水泥生产配套石灰石矿山开采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3590 钢渣硅酸盐水泥
GB 16780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方法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1372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HJ/T 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2001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法
JC 600 石灰石硅酸盐水泥
JC/T 733 水泥回转窑热平衡测定方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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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HJ 467-2009 清洁生产标准 水泥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