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出现农药事故,日前,海南东方市出台规定,就限制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及高毒农药行为予以规范。
个人与单位要按产品说明正确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在喷洒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的区域内树立警示牌、告知牌或拉起警示线。如喷洒草甘膦等除草剂的区域位于人畜经常活动地,必须同时将喷洒范围告知周围沿线村庄及村委会。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破坏生态环境的化学防治手法,提倡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无)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以保护生态环境及有益生物的安全。
东方市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监督监管,整顿和规范农药市场秩序,对农药经营单位所销售产品的生产许可(生产批准证书)和登记真实性、标签合法性进行核查,督促经营单位健全和完善农药出售记录。有出售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及农药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毒农药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列入国家限制使用的二十五种农药,农药经营者要询问购买人购买农药的用途,在限制使用范围的不能销售使用。农药经营者要建立起农药购销台账,实名登记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施用作物和防治对象等信息,以备追溯。
职能部门同时将对市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严格限制个别含高毒性农药的销售和使用、特别是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的使用,对违规销售和使用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案件,部门联动重拳出击,确保案件查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