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2016 年 4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开展 2016 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下达了“固定污染源排气 三甲胺的测定”的项目计划,项目统一编号为 2016-35,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
1.2 工作过程
成立标准编制小组,查询资料,完成开题报告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接到此任务后,于 2016 年 6 月组织多年从事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分析以及污染源采样的同志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召开了标准制修订工作启动会。随后标准编制组开始查阅相关文献资料,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三甲胺的采样方法、三甲胺分析方法以及排放限值标准等方面。重点考察了气相色谱法和离子色谱法在测定三甲胺方面的应用情况,对两种技术方法的适用范围、检出限、干扰及消除等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我国环境监测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标准制订技术路线,形成标准开题论证报告,开展初步实验,根据实验结果编写了标准草案,同时编写了开题论证报告。
组织专家论证,确定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和制定原则
2017年2月,由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在组织召开了本标准的开题论证会,与会专家通过质询、讨论,形成以下论证意见:1)标准主编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完整; 2)标准主编单位对方法标准及文献进行了充分调研;3)标准定位基本准确,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论证委员会通过了该标准的开题论证,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1、将原标准名称确定为“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和“固定污染源废气 三甲胺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2、调查典型污染源三甲胺排放特征,补充完善目标化合物的理化性质;3、细化采样技术方法和验证方案。
研究建立标准方法,进行标准方法论证及验证工作
2017年3月到6月标准编制组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结合开题论证意见以及制定标准的要求,研究并建立气相色谱法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三甲胺的标准方法。同时,考虑到我国气体样品监测分析方法的命名方式,将本标准方法关专家。编制组和专家听取了标准制定过程与进展、碰到的问题、标准初稿和编制说明的汇报,经共同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一、标准定位要体现科学性,并要具有可实现性;二、目标需确定,尚无挥发性有机物评价标准,聚焦臭氧前体物;仪器原理众多,建议选择技术成熟的方法,其他原理方法可在后续标准中依次推进;三、性能指标的选择重点体现连续监测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要求;四、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并讨论确定了方法验证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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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