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试验中所使用的溶剂、标准溶液均有一定的毒性,样品前处理过程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带防护器具,避免溶剂和标准溶液直接接触皮肤和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衍生化 /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中环境空气和污染源颗粒物左旋葡聚糖、甘露聚糖和半乳聚糖的测定。
当浓缩定容体积为 1.0ml,进样量为 1.0μl时,超声提取检出限为0.004 µg~0.008 µg, 测定下限为 0.016µg~0.032 µg;快速溶剂萃取检出限为 0.001µg~0.003µg,测定下限为 0.004 µg~0.012µg。详见附录A。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 618环境空气 PM10和 PM2.5的测定 重量法
3 方法原理
采集环境空气和废气的颗粒物样品,经超声提取或快速溶剂萃取的方法提取富集,浓缩后,经甲基硅烷化试剂衍生,用气相色谱质谱仪测定,根据保留时间和特征离子定性,内标法定量。
4 干扰和消除
环境空气和废气样品由于地域、季节和污染程度污染源种类不同,所含成分杂质干扰也不同,样品分析时可以采用选择离子扫描的方式来消除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