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工作程序和总体要求,提出了启动验收、验收自查、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实施验收监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造纸工业制浆、造纸和制浆造纸联合企业的新建、改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纸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造纸工业建设项目中自备火力发电机组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按照 HJ/T 255 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322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25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